制剂室车间净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1-14 14:10
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八九医院委托,就制剂室车间净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制剂室车间净化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HNZSLY-2020-01-07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专项资金最高限价为295000.00元,超过本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磋商文件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六、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采购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等该工程的所有项目。
七、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空气净化;
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
5.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九、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0年01月14日至2020年01月19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告期限:2020年01月14日至2020年01月19日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经五路与洛宜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1楼1104室;
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2018年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信用截图。
(4)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附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2、成交人应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按相关收费标准收取。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02月05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经五路与洛宜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1楼1104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以上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队
代理机构: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经五路与洛宜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1楼1104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9-60600579
十三、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已公告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