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10-88696946
主页 > 工程公告 >
分享到:

龙泉市溪口瓦窑垟窑址展陈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01-15 16:56
打印
收藏
龙泉市溪口瓦窑垟窑址展陈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01-14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2020-01-16 所属地区:
正文内容
龙泉市溪口瓦窑垟窑址展陈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01-14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2020-01-16 所属地区:浙江-丽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龙泉市溪口瓦窑垟窑址展陈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市溪口瓦窑垟窑址展陈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资[202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龙泉市文物局,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1)建设地址:龙泉市溪口瓦窑垟窑址展陈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位于龙泉市查田镇溪口村和上墩村交界处。  (2)建设规模:对溪口瓦窑垟址的管理房、展示厅、多媒体展厅、接待休息室、管理办公服务用房等进行装修,装修面积为314.7平方米。其中入口接待咨询处44平方米,一号展厅70平方米,多媒体展厅兼会议室38平方米,展厅二25平方米,展厅三62平方米,景观休息处22平方米,走道、过厅及管理用房53.7平方米。  (3)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194.2万元。(其中设计费为8.4万元,工程费用为185.8万元)  2.2 招标内容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范围内的展陈工程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具体细化为:①工程的方案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方案报审等;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等;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且满足本展陈工程正常使用所需的全部内容)的展陈装修等;④工程验收:包括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⑤工程移交;⑥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本工程的监理服务由招标人另行委托,不纳入EPC总承包范围。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合同价格不因各价格要素的涨跌因而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须注意可能承担的风险费用。  2.3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现行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2.4 项目工期 工期:全阶段实施工期12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装饰装修等级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具有较高的综合策划、设计能力【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且无在建工程。  3.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展示设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施工项目负责人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7本工程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不能超过 2家,且联合体牵头方为具有装饰装修等级二级资质;  3.8联合体的组成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省外投标企业还需要进浙江省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上述所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须附入资信标中,资料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违反上述规定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说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实行标后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相关证明及原件)。  4、报名资料:  4.1企业介绍信,企业法人代表(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带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本工程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3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证书(C类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书、至开标时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交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3个月),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注: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报名时间: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16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地址:龙泉市东升社区龙翔路D幢5单元202室  )    5.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 6日9: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开标室(龙泉市东升社区龙翔路D幢5单元202室)    6.2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规定:  7.1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7.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標保證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文物局              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8-7127490             联系电话:15325186251、0578-7112117           龙泉市文物局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为你推荐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